根据工作需要,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一、招考原则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,采用公开考试、严格考核、平等竞争、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。
二、公开招考的职位及名额
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;
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。
三、招考对象
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及社会在职人员。
四、报名条件和资格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3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
4.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;
6.年龄在3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;
7.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。
招考职位具体要求见下表:
序号 |
职位名称 |
所学专业及工作经历 |
1 |
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综合管理岗位 |
经济类专业毕业,有5年以上金融或相关工作经历 |
2 |
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管理岗位 |
同上 |
五、公开招考的程序
1.报名及资格审查
报名时间:2008年3月19日之前(每人限报1个职位)。
报名方式:填写并打印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表》,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寄至: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
地址: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415室
邮编:100011
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公开招考”字样
2.资格审查
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,初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。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。
3.笔试
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08年3月25日在北京人才网公布(www.bjrc.com)。
笔试分为职业潜能测试和申论两部分。北京市人才素质测评考试中心负责测试题目的命制、组织实施和评分工作。
4.面试
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5.组织考察
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,确定组织考察人选。
6.体检
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,安排确定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
7.公示
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、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,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,
8.办理录用手续
公示期满无问题,办理录用手续。
附件:
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表》
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
2008年3月6日